徐州出台城镇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新政
12月30日,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徐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新政策。
徐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主要是通过政府设立担保基金、财政提供贷款贴息的方式,引导小额担保贷款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
今年1月到11月份,徐州市共发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6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9.1%。12月起,在原江苏银行作为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发放对象范围包括: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自谋职业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广告业、建筑业、娱乐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按照规定,个人申请贷款额度为5万至10万元,贷款期限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借款人,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财政贴息50%(广告业、建筑业、娱乐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
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广告业、建筑业、娱乐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给予贷款贴息。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展期或逾期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