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出借机动车有风险 法官教你如何正确规避
中国江苏网3月3日讯(通讯员 何梦丹 记者 米格)相信有车一族一定经历过“借车”窘境。朋友向你开口借车,你是借还是不借呢?借吧,怕刮着蹭着,不借吧,又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实际上,随意出借机动车给他人确实要承担很多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你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知道,不是什么车都可以借出去,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借的。
如果你将“健全”的机动车借给他人发生了车祸,没事,有保险公司帮你扛着。但如果你因为自己的疏忽在“脱保”的前提下将车子借给他人还发生了车祸,那就对不起,准备好“埋单”吧。
2014年8月,马涧路发生一起车祸,陈某驾驶朋友陆某的面包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害、王某构成十级伤残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事发时,车主陆某投保的“交强险”刚刚过期5天,还未及时续保。王某将陈某和陆某一起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作为面包车的车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虽无责任,但因未投保“交强险”,故依法应在相当于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他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不足部分,根据过错各自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陆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王某10931元,超出的24028.45元则由陈某进行赔偿。
法官提醒: 明明是别人开车出的事故,为什么最后却是车主“埋单”呢?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应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本案事故发生时陆某的机动车处于“脱保”状态,虽不是陆某本人驾驶,但其应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由此可见,在车辆未续保或者车辆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不要将车辆轻易出借给他人,一旦发生车祸,你是要“自掏腰包”的。此外,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能贪图一时小利而让车子无险上路,从而将自身置于“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