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紧密结合冬季水利建设推进土地复垦整治

25.12.2014  10:16

      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将水利建设表土、余土全部用于土地复垦、整治项目的规定》,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主动衔接,完善工作方案,根据可用土源质量、土方量及时对接复垦、整治田块;同时抽调技术人员,实地指挥移植,指导好土地复垦、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及其桥涵道路等配套工程。要求施工方尽量采用一步到位取土法,把水利工程区域内可用土方直接取出移植到土地复垦、整治田块,减少二次取土等中间环节的同时,也节省了费用指出。(王传元 王 红 封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