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电子商务存五个“不适应” 亟待提升
进入新世纪,江苏即成为全国较早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省份之一。2001年,沭阳县新河、颜集等镇的农民就开始利用贴吧、论坛在网上推销花木。2006年,睢宁县沙集镇东风村青年农民孙寒等人在全村率先注册网店销售简装家具获得成功,并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形成了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有影响的“沙集模式”。2014年,我省26个县跻身全国网购支付百强县,居全国第二。全省农产品淘宝卖家约7.5万个,约占淘宝卖家总数的10%,居全国第三。去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省份,睢宁等7个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综合示范县。省级示范县、示范村分别达13个、50个。可以说,北起大沙河果园,南到阳澄湖蟹塘,“互联网+”之风裹挟江苏农村在迅跑!
一、距离不是问题,电商为江苏农村打开了新的“世界之窗”
被称为“一根线看不见”的互联网,拉近了农村与世界的距离,让苏北、苏中与苏南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1.从产品类别看,农产品与加工品各展其长。2014年,全省115个“电商村”网络销售额约103亿元,其中涉及农产品和加工品销售的“电商村”分别有73个、72个,网销额分别达21亿元、82亿元。电商不仅使农产品扩大了销路,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的买难卖难问题,还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如被淘客点赞“我很丑,但我很甜”的大沙河苹果,线上比线下高出1元/斤,每亩可增收5000元左右。农产品包括生鲜品的网上销售,已成为当前各地特别是苏北等传统农产区推动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也成为一些地方扶贫开发的新办法。
2.从产业基础看,优势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农村电商发展较好的地区一般都和当地的优势特色产业紧密结合,如丰县大沙河苹果、沭阳花木、阳澄湖大闸蟹、无锡水蜜桃、南京盐水鸭等都有几十年生产培育历史。2014年,阳澄湖镇消泾村螃蟹网上销售额达3.5亿元,沭阳花木约10亿元,均比2013年增长30%以上。产业的品牌及集聚效应,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丰沃土壤。
3.从电商平台看,第三方平台具有显著优势。农村电商的主力平台是阿里和京东等大型第三方平台,除众多淘宝店及京东店外,各地力推线上特色馆,以提高地方产业整体竞争力,全省已建成市级淘宝特色馆2个(南京馆和泰州馆),市级京东馆1个(扬州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和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及市场竞争态势,积极自建网上销售平台,如“淘常州”网、兴化“中国蟹库网”、苏州“食行生鲜网”、镇江“亚夫在线”等都已正式投入运营,显示出独特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但客观地看,这些自建平台在知名度和影响力方面都远不能和淘宝、京东相抗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4.从经营主体看,年轻人成为农村电商主力军。无论是沙集的家具还是大沙河的苹果、阳澄湖的大闸蟹都是由新生代农民率先触网,通过网络将其卖到全国各地,并且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跑上网络快速路的。在这些年轻人中,大学生村官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电商的发展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舞台,他们的加入也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电商进一步发展。仅丰县就有30余名大学生村官参与电商创业,40余名为电商提供服务。电商的发展还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重返故里,创业就业,使一些原本萧条的农村重现青春活力。
5.从发展趋势看,农村电商的维度和深度在拓展。电商时代的到来,让农村购买力得到释放,逐渐实现了与城市无差别的消费,更深刻影响到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不仅农产品和工业品在农村电商领域大行其道,农村旅游也在电商带动下加快发展,网上热销商品催生了线下体验新项目,常州李家园村在旅游电商影响下,2014年接待游客35万人次,收入达1380万元,比上一年增长40%多。一些地方在实现买全国卖全国以后,正在向买全球卖全球努力,徐州沙集镇已有3家网商将家具销往澳大利亚等国。苏州、徐州、宿迁等地正在加快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园,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整体竞争力。
二、“不适应”是最大问题,农村电商亟待从开拓阶段跃入提升阶段
农村电商的兴起,带来了互联网时代农村生产、经营和消费观念的变革,加速了各类资源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和再分配,成为加快“三农”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径、新引擎,但发展中的一些新问题也随之而来,可概括为五个“不适应”:
1.思想认识不适应日新月异的电商发展。有些人认为电商只是简单地把线下交易搬到了网上,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平台不仅是交易平台,也是信息发布和品牌推广平台。还有的认为,只有服装、鞋帽等日用品才能在网上销售,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不适合在网上销售,开拓意识不强。同时,由于受传统交易习惯影响,相当多的农村商人、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仍然习惯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面对面交易,不能也不愿接受网络销售,呈现出“上面热、基层冷,城市热、农村冷”的状态。
2.电商企业不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农村网店创业者仅靠一台电脑和一条宽带就当起了网商,呈现出小、散、弱的特点。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省16个淘宝村共开设网店8953家,年度交易额共42.06亿元,平均每个网店的年交易额仅为4.7万,其中低于10万元的网店占到46.25%。同时,有大量的农村网店处于“休眠”状态,很多店铺商品长期不出新,网页宣传画面更新不及时,部分网商年交易额几乎为零。多数网商尚未建立起自己的生产加工、产品研发、影像展示等中心平台,产品附加值低,盈利空间较小。
3.配套服务不适应持续扩大的电商需求。除少数电子商务交易较集中区域的快递物流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外,多数物流企业因网店分散、返程空载严重而导致成本高企等原因,不愿到农村布点,即使布点到农村,也大多到不了村一级,广大农村地区还未形成完备的物流配送体系。加之鲜活农产品容易变质,物流须快速或采用保鲜技术,比工业品的物流成本和运输要求更高,物流配套更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融资服务、摄影服务、网店设计制作、餐饮服务、技术培训、网络通信服务等配套服务体系也不够完善,有待于进一步规划引导。
4.经营模式不适应逐步规范的电商规则。近年来,虽然陆续有一些规模较大的电商开始注册公司、申请商标、设计原创产品,但大部分电商仍然处在低水平的模仿阶段,缺少自主品牌。一些地区商品同质化竞争严重,开始出现低价甚至恶意竞争现象,利润被一再压低,不利于电商健康发展。同时,因为农产品非标准化特点,品质管控难度大,生鲜商品品牌化程度普遍偏低,急需通过品牌建立起品质标准,从而产生高溢价。有些网商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存在复制他人商品图片、宣传介绍和抄袭他人产品设计等现象,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行为。
5.知识结构不适应瞬息万变的运营环境。虽然年轻人在电商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从事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人员大部分为中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而且大部分农村网商都是通过低门槛模仿开店发展起来的,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网店运营经验。随着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相对高端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网店运营推广、美工设计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但因工作条件和环境所限,往往存在“引得进、留不住”的现象。
三、热情拥抱“互联网+”时代,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创造优越环境
江苏农村电商风生水起,势头看好,今后需要我们进一步鼓励放,支持闯。
1.让农村电商发展氛围更浓厚,创业梦想飞得更高。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向先进省份看齐,设立电商发展论坛,掀起头脑风暴,进一步炒热电商,提高认识,明晰路径。二要把农村电商示范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重点,建成一批农村电商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镇和示范村,促进农产品网上营销快速健康发展。三要认真推进7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项目实施,充分发挥20个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带动作用。在现有50个省级“电商村”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使全省“电商村”达到100个以上。四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基地,开展创建培育活动,对农村互联网经济创业大潮中涌现出来的80后、90后,尤其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切实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和鲶鱼效应。
2.让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更实惠,保障更有力。一是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农村电商示范基地、配送冷链、特色产业园、特色馆店,支持发展大型电商企业和重点平台。对农村电商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予以奖励。二是重点推进电商进合作社、家庭农场行动计划,选择在“五好”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中开展试点,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农村电商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农村电商主体参加各类企业资格条件、企业类别认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进一步提供农村电商保障。降低农村电信资费,补助网络营销技能培训,加强农村电商典型技能培训、示范推广。加强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点建设,扩大农业物联网技术在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规模种养基地等)应用,实现生产环境远程监测调控及生产操作智能化。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进耕作制度和养殖技术,提升农产品内在品质,提高产品竞争力。
3.让农村电商发展目标更聚焦,特色更突出。一要制定农村电商+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任务、进度及绩效目标,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互联网+”农业建设。二要不断开发农村电商产品。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筛选适合电子商务的产品品种,统一规范生产技术标准,统一设置产品包装标识,着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推动互联网与农村旅游、“农家乐”餐饮相结合,扩大农村电商经营范围。三要提档升级。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三品”认证,创建品牌,提升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利润摊薄。
4.让农村电商培训更深入,参与群众更广泛。一是大规模培训基层干部,使之成为发展农村电商的明白人。二是大面积培训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头人,重点帮助他们提升市场开拓能力,让每一个有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拥有1名以上电子商务经营者。三是大力度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站,依托村委会、农村商店、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建设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等“六有”标准的村级信息服务站,完善村级信息服务站软硬件设施和服务功能,开展农业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等服务。
江苏省委研究室社会处
(调研组成员:申斯春 李 敏 蔡怀平)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