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发布会在宁举行
12月27日上午,省质监局、省农村综改办、省委农工办和省农委在南京联合举办“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发布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会”。
会议发布了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11项地方标准,提出了贯彻实施标准的具体措施、要求以及经费保障上的安排。这些标准在内容上涉及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村庄环境卫生维护、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和村文体活动设施管护四个方面,它们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有利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据悉,会议启动实施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是江苏省承担的第二批国家农村综改标准化试点,将由徐州沛县、扬州江都区和泰州姜堰区等三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实施,试点将积极探索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公平,促进江苏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农村综改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江苏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前在采访中表示,本次标准发布是属于全国领先的,由于江苏的苏南苏北差异很大,所以发布的标准是基本标准,苏南在这个基础上要进行超越,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也很重要,希望借此发布会让新闻媒体及社会一起监督执行。
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祝保平介绍,大多分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但也有一部分是由系统管控的,从目前来说,在经济发达地区有的会直接成立劳务合作社或者公共服务合作社,有的也会委托给专业的公司委托代理进行招投标来管护。
就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在财政经济上该如何保障的问题,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徐阳升回应,农村现在有两部分的经费安排,一部分是村级组织的运转费用,标准是每个村保障不低于12万元/年,另一部分是运行维护方面的费用,每个村不低于8万元/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事业实施资金保障有三个方面来源,一是省级财政安排,全省9.85亿元,二是市县区财政部门安排,大概6-7亿元,三是由乡镇财政及村里的集体经济决定。(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