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农机部门免征一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03.2015  21:36

  本报讯    3月是我市拖拉机年检窗口开启的高峰期,对广大拖拉机驾驶人来说,今年的拖拉机收费政策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日前,从我市农机监理部门得到消息,自2015年起农机监理部门将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15〕1号)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响应国家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激发小微企业活力的号召,这是我市农机监理部门2015年度惠农政策再一次发力,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强力之举。

  从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的通知可以看出,此次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农机部门只涉及拖拉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部分,共6项,具体是: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拖拉机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此项政策,只有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拖拉机用户才可以享受。农机监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采取多项切实措施,保证惠农政策执行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