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机标委会三届二次会议暨标准复审会议在南京召开

21.05.2015  15:38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标准化工作,推进全省农业机械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农业机械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于5月18-19日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农机标委会三届二次会议。省局副局长兼省农机标委会主任委员范伯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科技质量处以及省农机标委会委员、有关专家30余人参加了会议。到会委员和专家对江苏省农机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及“十三五”江苏省农机化地方标准体系(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省农机标委会开展农机标准化工作情况,并对2015年农机标委会工作进行了部署。 

  范伯仁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江苏农机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为江苏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农机标委会自身建设也成绩显著。同时对“十三五”期间江苏农机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江苏农机标准化发展形势,更好地服务农机化和农业现代化;二是认真调研和梳理江苏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机化标准问题,确保江苏农机化发展质量;三是突出农机标准化工作重点,围绕为农机化发展质量服务,制定一批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质量标准,要跟进、配合、引导现代农业健康和高质量的发展,把标准化工作贯穿到农机产、学、研、推广、使用各个环节;四是农机标准化工作要服务于江苏农机工业发展,要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持;五是进一步提高农机标准制修订水平,要对现有标准进行分析、完善,提高标准制修订过程实践性,加强对标准的验证,加大农机标准推广、宣贯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机标准制定主体的素养和能力;六是要加强标委会的自身建设,要按照标委会章程,加强标委会的日常运行,充分发挥好每个委员和专家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标委会秘书处水平。 

      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规程》规定,会议还对2010年之前发布的20项江苏省农机化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最终确定8份标准继续有效,8份标准修订,4份标准废止。省农机标委会秘书处将根据专家审查结果,上报省技术监督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