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施农机保险政策 有效防止农民致贫返贫

06.05.2016  17:59

  近期,农业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召开的保险服务现代农业座谈会提出,农业保险要覆盖农业全领域,从基础的经济补偿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扶贫开发等综合功能拓展。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要求,强化保险扶持,鼓励创新农机综合保险试点,适度提高保费补贴标准,为农民提供多险种、高保障的保险服务。

  江苏是全国最早实施农机政策性保险的省份。2007年,江苏省人大修订《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开展农机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2008年,江苏省政府确定实施农机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多年来,江苏农机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在精准扶贫“三农”,农机事故后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防止农民致贫返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手江苏保监局创新险种,率先将分散的农机具保险整合为量身定制的“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实现了一个险种多项保障。近日,《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了江苏省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建辉。

   记者:江苏农机保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请您谈一谈江苏农机保险工作的总体情况。  

   沈建辉: 江苏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机大省。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825万KW,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主要粮食生产正在向全程机械化迈进。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将农业机械相关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2008年,省政府确定给予农机保险保费补贴,由此开启了江苏农机保险政策探索之路。

  江苏农机保险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享受主体。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使用,并纳入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享受政策性保险的扶持,基本涵盖了所有涉农领域。(二)涉及险种。财政补贴的险种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交强险和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两类,保险金额高达45万元。(三)补贴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按交强险费率标准实施,农机综合险按机型分类,保费400元-500元不等,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四)补贴方式。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差额投保、即保即补”,农民投保时只需交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即可,财政补贴部分由保险经办机构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在省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机保险的参保量持续上升。2015年,全省参加政策性保险的农业机械9.02万台次,累计保费540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10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超过3000万元。

   记者:江苏农机保险在经办模式、险种创新等方面可圈可点,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沈建辉: 江苏农机保险一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给予农民保费补贴。既区别于江苏传统农险的“联办共保”模式,又区别于其他省份的互助保险、相互保险等。

  开办之初,江苏农机保险仅有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两个险种。2010年,增加了农机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2011年,把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及其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纳入财政补贴范围。2015年,江苏省农机局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农业机械综合保险。

  农机综合险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一是保障范围更广。农机综合险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三个部分,形成了农机使用相对完整的保险保障体系。二是保障程度更高。顺应人们生活水平和对生命尊重度提高的趋势,农机综合险把对人身伤害的保障额度由以往的10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三是操作更简便。农机综合险实现了一个险种多项保障,农民根据机械种类投保,保费多少、财政补贴多少、自缴多少,赔什么、不赔什么、怎么赔、赔多少,合同上一目了然,一次投保,一次签约,一次缴费,方便易行。四是更符合农机使用特点。把“农机驾驶”统一成“农机操作”。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农机作业事故,无论是驾驶还是其他操作,无论是一人还是多人,只要是在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受到了伤害,都在保险的保障范围内。五是费率更合理。费率设定综合考虑了农民、保险机构和财政支持三方面的因素,保费按机械种类分类设定400元-500元不等,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做到保险公司能盈利、农民能接受、补贴可持续。

   记者:江苏保监局推进“三开展一推动”活动,保险项目落地是关键,请您谈一谈江苏农机保险在服务“三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沈建辉: 随着农机拥有量的大幅度增加和农机使用效率的提高,农机事故的绝对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数据显示,到今年一季度,江苏省共发生农机事故627起,死亡269人,伤残477人。这些事故,如果没有保险支撑,对农民来讲,就意味着家庭破产,致贫返贫。因为没有保险支撑,伤害了别人无法赔偿,引起各种矛盾的激化,这种例子很多。政府给予农机保险200元-300元的保费补贴,一旦发生了事故,这200元-300元就直接放大十倍、百倍、千倍。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机保险符合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要求。

  “十二五”期间,全省参加政策性保险的农业机械38万台次,累计保费2.3亿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870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超过1.2亿元,每个保险年度可为农民提供上百亿元的保险保障。农机保险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已经成为继农机购置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等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要的农机化惠农政策。

   记者:您认为江苏农机保险还面临哪些问题?“十三五”期间,江苏在农机保险发展上有哪些新的打算?  

   沈建辉: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业农村工作,近期对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十三五”期间,江苏农机保险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逐步建成“政策更加完善,费率更加合理,保障更加全面,操作更加规范”的政策支持体系。回顾发展历程,我们看到江苏农机保险仍处于探索创新阶段,还存在农民保险意识不强、保险机构承办积极性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参保率低等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发展任务仍然很重。

  一是进一步探索完善扶持政策,争取提高保费补贴比例。从农民负担和投保积极性来看,按目前50%的补贴比例,农民自缴保费仍有负担。江苏省政府特别重视农机保险,今年3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文件,明确要求财政适度提高农机保险补贴标准。今年农业部工作要点也提到把农机保险纳入农业保险政策范畴。如果财政再能增加20%-30%的补贴,比例达到70%-80%,农民就比较满意了。同时,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农机保险税收减免、保险费率动态调整、大灾风险准备金等政策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江苏省农机保险发展潜力较大,全省现拥有拖拉机98.6万台,联合收割机15.9万台,还有大量的种植机械、植保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需要参加保险。“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着力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让这项惠农政策深入农村。工作推进迟缓地区的政府部门要积极作为,把农机保险同种养业保险一样重视,一同推进,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机保险运营。农机管理、保险监管和财政等部门加强合作,按照“市场运营”的基本原则,鼓励保险公司积极竞争,规范投保理赔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创造良好的保险环境,把惠农的春风送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