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流转项目准入 及劣汰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27.11.2019  02:32

  马桥镇党委书记 蒋国庆

  农业流转项目是盘活农村“沉睡资产”、积累农民“创业资金”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化进程、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是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一、现状及问题

  截至2019年9月底,马桥镇土地流转比例达98.2%,农业流转项目332个,亩均土地流转费用850元,每年带动户均增收3080元、农村劳动力1500人。

  (一)马桥镇管理监督情况

  1.农业流转项目准入程序。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承包土地;村委会对流转意向人项目性质等把关;镇讨论、审核待交易项目;至“靖江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网”发布公告等。

  2.农业流转项目服务跟踪。严格实行跟踪服务机制,2014年以来,组织镇经管站、农推中心等开展巡访56次;提供农业技能培训20余场;主动协调农业流转项目纠纷46条。

  3.农业流转项目风险防控。现行风险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2014年以来,通过风险保证金,化解土地租赁风险16件;通过土地复垦金,实现6宗地块恢复原貌。

  (二)马桥镇农业流转项目现状

  1.项目主体。马桥镇农业流转项目主体分个人、企业和组织,其中个人即种粮大户,共59户18282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0.4%;企业即新型农业主体,包括家庭农场9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6.8%;组织即村集体,由其流转部分土地、建成设施大棚,面向经营主体出租,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8%。

  2.流转价格。马桥镇土地流转费呈上涨趋势,但项目类型不同,流转价格也有所差异,据2019年9月统计,粮食种植土地流转平均费用为700~800元/亩;设施栽培、农旅融合项目土地流转平均费用为900~1000元/亩;行政村土地流转平均费用为1200元/亩。

  3.收益分析。各行政村不同程度出现流转项目主体亏损现象,时有退包甚至毁约弃田,其中,粮食种植亏损占比70%,且机械水平越低、零星地块越多,亏损风险越高;设施栽培、水面种养殖亏损占比18%,且物联运用越少、营销能力越低,亏损风险越高。

  二、原因及症结

  (一)政府管理监督方面

  1.资质审查专业性不够,准入门槛有待提高。由于缺乏农业、法律等专业团队,各行政村无法对土地流转受让方的经营范围、投资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评估。

  2.风险保证覆盖面不广,防控力度有待加强。2017年以来,我镇受理土地流转类型投诉79件、接待上访群众11起,各类矛盾引起的经济纠纷,均超出现行的保证金制度覆盖范围,难以有效分散风险。

  3.流转项目规范性不强,监管能力有待提升。马桥镇不规范农业流转项目27个,其中价格过低、存在显失公平事实的3个;年限过长、超出村委会任期的4个;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5个;组级、农户自行签订的20个。

  (二)农业流转项目方面

  1.种粮大户普遍亏损。农业流转项目中种粮大户亏损最为严重,一是零星地块限制。由于不同农户田间建有田埂,农地高低不平、机械难以下田,需雇佣劳动力进行播种、收割,比机械化成本亩均高100元。二是烘干成本较高。80%种粮大户不具备烘干机等农业机械,均以场地晾晒为主,若收割期间连续降雨,大多以湿麦、湿稻低价出售,亏损较为严重。

  2.设施农业产销分离。马桥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蔬果种植面积达6300亩,但由于产销平台还不完善、经销人才较为缺乏,导致大多蔬果种植基地无法直接供货大型商超,难以逃离菜贩的“中间环节”。

  3.集体组织技术缺乏。截至2019年9月,马桥镇共有5个行政村流转1300亩村集体土地,投资、建成设施大棚800亩,但由于草莓、蔬菜等高效设施农业种植技术、农技人才缺乏,大多行政村只能通过对外出租的单一途径获取收益。

  三、对策及建议

  为推动土地经营规范化、农业项目效益化、产品口碑优质化,马桥镇实施农业流转项目准入及劣汰机制。

  (一)农业流转项目准入机制。针对新引进的农业流转项目,严格设定准入门槛、重点锁定风险因子,确保农民稳步增收、农业稳固发展、农村稳定和谐。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实行动态监管。成立由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环保办、村委会以及农业、金融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土地流转项目审查组,对流转意向人从业资历、社会责任承担、项目前景等进行审查,编制“资质评估表”,并建立动态诚信库,定期登记土地流转金缴纳情况等,每年测评流转人诚信值。

  二是锁定风险因子,完善防控体系。锁定农业保险、基础设施使用、流转溢出面积、耕地力保护、转租限制等风险因子,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新引进的农业流转项目必须按照各级政府要求,缴纳政策性高效农业保险、申报农业项目及相关手续的协调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使用费、外溢土地流转费、耕地力保护费等。

  (二)农业流转项目劣汰机制。针对现有的332个农业流转项目,实施“扶持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计划,不断净化农村土地流转环境,为优质农业项目准入创造更大空间。

  1.扶持一批。对农业流转项目不同主体,实施精准扶持:一是重点对机械化水平较高、收益较好的种粮大户,实施优先续租、稳定流转价格等政策扶持,确保粮食安全。二是重点对物联运用成熟、产品有机绿色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产、供、销各环节的无缝隙、全方位服务,打通从田间到市场的直通车道。三是重点对已流转且建有设施大棚的村集体,实施“农二代”培养计划,选择一批既不离土又不离乡的村干,学习草莓、芦笋、香沙芋等具有马桥特色的农产品种养技术等,打造一支会种植、懂市场、能销售的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队伍。

  2.规范一批。对不规范、不完善农业流转项目,实施提档升级:一是规范发包人。现有组级、农户自行签订的流转合同,由农户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重新签订规范流转合同。二是规范流转人。私自转让第三方、只有转让合同或补充合同的,由村委会和原流转人签订终止协议,并与第三人签订新的流转合同。三是调整年限。年限过长、超出村委会任期的合同,签订补充合同,并对流转年限进行调整。四是调整价格。流转价格过低、存在显失公平事实的流转合同,补充签订合同、提高价格,并在条款中约定租金调整机制。五是风险保障。对未预缴土地流转费、复垦保证金、耕地力保护费的,在协商基础上确定风险保障金的收取金额和方式,并逐步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等,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3.淘汰一批。对以下三种情况,实施劣质清退:一是不符合农业产业结构、效益低下,不按约缴纳土地流转金、风险保障基金,且不能配合整改的农业流转项目;二是擅自转租给他人且不愿签订终止协议、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污染耕地的农业流转项目;三是不符合土地流转项目准入条件,又拒不同意通过协商清退的,或存在依法解除状况又不主动承担责任的农业流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