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临时救助再添“尚方宝剑” 一事一救,最长可救助180天
哪些人需要临时救助,具体怎么救,钱从哪来,如何防止违反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记者昨日从民政部门获悉,《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已获省政府同意,转发全省各地。今后,临时救助制度将履行清除社会救助盲区的职责,将现行制度没有覆盖到的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困难人员全部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建立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大救助”体系。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告诉记者,2007年我省就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帮助许多临时生活困难家庭解了燃眉之急。但以往实施的临时救助制度还有不少不够理想的地方,如对象界定不够明确,救助标准不太统一,救助实施不够及时等。此次出台的《江苏省临时生活救助办法》,将构建起科学的救助格局。
《办法》首先对临时救助对象作出了明确界定,实行“应救尽救”,具体包括:急难型困难家庭,比如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困境个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侯学元表示,这样清晰界定后,临时救助将更精准、更公平。
居民一旦遇到上述急难情况,具体如何获救?《办法》也做了详细规定。首先是“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特殊情况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可再次给予救助。一年内临时救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低保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为:临时救助标准=(当地月低保标准÷30天)×临时救助人口×临时救助时限。考虑到恢复正常生活所需时间,按天计算,最长为180天。以南京城区为例,当地低保标准是660元/月,若一家三口需要救助180天,那么最高将获得临时救助金11880元。非本地户籍人员的救助标准,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民政部门将提供转介服务。符合低保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将协助其申请;需要公益慈善、社会募捐、志愿服务等形式帮扶的,民政部门也将及时转介。
此外,根据新办法,今后,临时救助在对象界定上,将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经办管理人员自由裁量权,缩短审批时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城乡居民低保资金有结余的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一门受理”窗口已挂牌设置到位,力求做到“求助有门、门里有人、人人全能、能解急难”。全省13个市、99个县(市、区)均已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由民政牵头统筹的救助网络正在逐步形成。
“过去没有钱,没有人,临时救助很难广覆盖。现在有钱有人有制度,要让所有困难群众都知道临时救助制度。”侯学元说,临时救助应该“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形成主动发现的救助网络。对一些急难求助资金需求过大或是因急难问题影响当地稳定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力求更好地解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