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17.03.2017  19:35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聚焦富民精神,按照省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的部署,以及省财政厅、人社厅相关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5元。新标准养老金将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并补发1-2月份基础养老金。 

  这是该市自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连续5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 

  据统计,新政策将惠及全市104.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