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在2015年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所作报告中专门讲到财政内控问题,并反复强调其重要意义。其实,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内控就逐渐成为一个财政“热词”。
2014年10月8日,经9月30日部党组会议和9月11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财办[2014]40号)颁布,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财政部内部控制工作全面启动。
建章立制财政内控制度先行
对于《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业内专家和各级财政系统的相关官员都将其称为财政内控的指南针。
此话何意?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从事内控的官员做了解释:《基本制度》涵盖了财政内控正在实施和将要实施的制度、办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基本制度共六章、8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明确了财政部内部控制的内涵、适用范围、主要目标、基本要素和原则、制度体系和组织管理架构;内部控制方法:内部控制的核心是建立制衡机制,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强调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做到关口前移、“未病先防”;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内部控制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等。
“内容丰富,是财政内控的基本法。”这位负责人评价说。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内控。楼继伟亲自担任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主任。他多次在全国财政系统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经过财政部和全国财政系统的不懈努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效果凸显。截至2015年5月,《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等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先后发布,财政部部内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从2014年8月开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涵盖财政部全业务流程的内控制度框架体系已正式建立并全面实施,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内控理念深入人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的指导,2015年12月,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快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省级财政部门须于2016年上半年,市、县财政部门须于2016年年底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意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自身业务特点,在“三突出”上做好文章:一是突出关键,重点聚焦于财政政策拟定、预算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重要流程和控制节点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二是突出制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防控方法,对业务流程进行有效管控;三是突出权责对等,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应当一致。
同时,《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科学筹划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根据各级各地实际积极进行差别化探索,鼓励创新发展、先行先试。财政部将适时组织调研交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提高财政部门的内部管理水平。
“《意见》绘出了地方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的‘路线图’。”这位负责人对《意见》给予高度评价。
继往开来再上新台阶
已经过去的2015年,是财政内控真正意义上的“元年”,对于财政内控有着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
在制度建设上,财政内控大踏步前进。除了上述的2015年1月开始实施的《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等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之外,财政部还制定了《专员办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并于当年5月实施,以此规范专员办内部管理。
财政部还指导各单位制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强化二、三级业务流程控制;制发了《财政部内部控制风险事件统计考评通报制度》,明确风险事件报告责任。
同时不断拓展内控管理范围,补充内控流程。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针对因私出国(境)出现的新情况,为及时化解相关风险,人事教育司和财政部内控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出国(境)管理,补充完善出国(境)相关内控流程。相关司局还明确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纳入内控管理范围,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强化流程管理和督办程序。
以内控管理系统为先导,切实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内控管理系统已开发出系统原型,内控日常管理的工作平台已经搭建完毕,工作小组正在通过试运行对其功能、细节进行完善;与此同时,正在重点推进其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及业务生产系统的对接。
多措并举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长楼继伟“要在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全面掌握地方财政内控工作动态,财政部内控办对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予以全方位指导。
去年6月30日至7月2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工作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等37家单位的分管厅(局)领导、内控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1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通过培训,统一了各地财政部门对加强内控建设的认识,提出了加强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的总体要求。
财政部内控办派员赴安徽、内蒙、辽宁、山东、河北、广西等省、区财政厅(局)进行授课、座谈和调研,现场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
内控办先后两次对全国省级财政部门内控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内控建设进度。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成立了内部控制委员会,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及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发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配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