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安全,按照苏文物法﹝2015﹞9号文件精神要求,兴化市民宗局与文广新局联合对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文物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组要求各场所认真制定和完善安防措施和安防检查制度,做到制度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安全和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