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最大限度关爱未成年人 太仓未检工作获赞

07.11.2014  10:33

  “太仓未检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色亮点明显,工作成效突出。”近日,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协调调研处处长梅峰一行来到太仓市检察院调研青少年维权工作时肯定地说。一直以来,太仓市检察院未检工作从“”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携手社会搭建关爱平台,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太仓市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及时出台了《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审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时,一般先考虑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在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启动“周末审理”和“社会调查”机制。2013年以来,该院共对3名涉罪在校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签订帮教协议,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于犯罪动机、手段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上,忽视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基于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太仓市检察院于2013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了苏州市检察机关首家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中心,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和救助,与涉罪未成年人面对面、心交心。让涉罪未成年人摆脱心理阴影,重拾生活信心。目前,该中心已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评估并出具报告,对案件的最终处理起到了参考作用,三人及时从犯罪阴影中走出,全身心投入学习,一人因综合成绩优秀获得了其所在学校唯一一个公费赴青岛学习德语的机会。

  当大多数孩子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下健康成长时,社会上却有一群孩子被称为“特殊群体”,遭到漠视和排斥,他们中有的是闲散青少年,有的是有不良行为,有的是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还有的是农村留守儿童。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特殊孩子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太仓市检察院从当地社区、司法所了解到这群特殊孩子的生活情况后,主动牵线搭桥,联合市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14个部门构建社会“关爱平台”,全面启动育苗工程、牵手工程、净化工程和阳光工程等“五大工程”。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一对一成功帮教三人,走访慰问三人,联合社区建立“四点半学校”关爱流动儿童30余人,举办“自信启航”夏令营择优选择25名留守儿童参与等方式,将法治的理念和社会的温暖传递给这些特殊孩子。

  “检察机关不仅要立足本职,积极从慎用强制措施、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方面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更多的权利保护,更要充分参与到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去,加大法律传力度,最大限度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太仓市检察院检察长杜建伟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