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通报10大环保典型案例 关停取缔违法企业8家

02.11.2015  16:30

  今年是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究竟效果如何?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进展怎样?10月30日上午,扬州市环保局召开新《环保法》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今年1—9月,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29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12件,处罚金额1109.03万元。在会上,市环保部门还首次通报了10大典型案例。

   【权威数据】

  关停取缔违法企业8家

  新环保法的实施,是今年环境保护的“大事”。“环保问题一直被很多人关注,我市今年究竟调查出来多少违法案件?”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市一直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根据数据统计,今年1—9月,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29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12件,处罚金额1109.03万元。其中,市环保局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57件,同比上升230%;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2件、处罚金额为398.2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3%和247%。全市运用新环保法共查处典型案件17件,其中实施按日计罚4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7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拘留3件。全市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

  扬州市环境监察工作也一直在持续。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出动23371人次,排查企业9194家、重点工业园区15个,责令155家企业落实了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措施,关停取缔了违法企业8家;对1831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整治,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24个,责令43家企业停止建设,环保大检查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具体措施】

  对企业排污实施远程监控

  据了解,今年扬州市还加强了废气排放重点污染源的执法监管。持续加大对市区华电、二电厂、港口污泥、永丰余、扬农集团等燃煤电厂的现场检查力度,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抽查、驻点督查、在线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使用含硫率低于0.7的优质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此外,加大对于威亨热电厂的现场监管力度,先后2次对企业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依法实施了按日连续计罚,倒逼企业加快落实关停转型进度。

  据介绍,目前全市已有79家重点污染源和16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了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流量的远程在线监控,并具备自动监控数据异常报警功能,及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提高环境执法的时效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全市有130家单位安装了302个摄像头,涵盖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污染源、固体废弃物处理厂、使用放射源单位、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依托视频监控建成全省规模最大的“省辖市环保局-企业”环保监控专网。

   【典型案例】

  首次通报10大典型案例

  在会上,扬州市环保部门还首次通报了今年以来的10大环保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涉嫌刑事犯罪五种。

  “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权力,比如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行政拘留等,处罚更细、更严。”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重点对沿江、南水北调、化工园区等重点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察。

   十大典型案例一览

  案例1

  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案。今年1月,邗江环保局发现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2月份复查时该企业所排废水仍然超标,我市邗江区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对其实施了按日计罚,两次处罚共计罚款94.6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城区对于污染企业进行按日计罚的首个案例。

  案例2

  威亨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废气超标排放案。今年3月,市环保局对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监督监测发现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4月份复查时该企业所排废气仍然超标,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对其实施了按日计罚,两次处罚共计罚款80万元。

  案例3

  扬州博友高档纸品有限公司查封扣押案。今年3月,江都环保局发现扬州博友高档纸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导致生产废水直排污染河水,该局依据新《环保法》对博友纸品产污工段供电设备实施了为期1个月的查封。

  案例4

  扬州市顺发电镀有限公司查封扣押案。今年5月,江都区环保局发现扬州市顺发电镀有限公司车间废水集水池损坏,导致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该局依据新《环保法》对该企业2个电镀车间供电设备实施了为期20天的查封。

  案例5

  扬州市邗江电镀厂停产案。今年3月,广陵环保局发现扬州市邗江电镀厂污水处理设施破损,部分未经完全处理的超标废水排入厂区外坑塘,广陵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所有电镀生产线的生产。

  案例6

  扬州新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限产案。今年2月,高邮环保局发现扬州新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高邮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2.18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停止部分生产线生产。

  案例7

  今年3月,高邮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扬州市飞翔水产有限公司擅自将厂区贮氨罐内废氨通过暗管排入河道导致污染,高邮环保局对该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并依据新《环保法》将该案移送高邮市公安局。5月份,高邮市公安局决定对飞翔水产副总经理朱敏发和机工童刚春实施五日行政拘留。此案件,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违法行政拘留第一案。

  案例8

  今年3月,邗江环保局发现卞大春非法从事“不锈钢电解抛光”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方巷小运河,所排废水中重金属铬超标3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月份,邗江环保局依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审理过程中。

  案例9

  今年3月,仪征环保局发现仪征市长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厂区雨水沟积水呈酸性,雨水口排放废水中重金属铬浓度超标3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月份,仪征环保局依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办理过程中。

  案例10

  今年4月,仪征环保局发现费金怀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油泥约60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该局依据新《环保法》对费金怀从事非法经营的窑炉、油泥等设备、物料进行了查封扣押,同时依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9月份,经邗江法院判决对费金怀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并处以罚金3000元。

     ( 姚耕俊  姚建   薛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