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粮库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06.07.2016  01:43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近期,我省沿江苏南地区受持续强降雨和长江来水共同影响,外河水位过高,导致苏南地区个别粮库不同程度进水受淹。据天气预报,近日仍有暴雨,且雨势北移,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全省粮库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防汛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汛情的严峻性,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防汛组织,各级粮食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粮库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督促当地粮油仓储、加工企业建立健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抢险队,落实抗洪保粮的各项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抓好防汛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完善防汛预案,备足、备齐防汛所需器材物资,并将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粮食仓储、加工企业统一纳入防汛管理,做好防汛指导。要关注雨情水情,保持和当地防汛指挥部、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联系,超前防范,掌握主动。要加强值班值守,建立领导带班制度,汛期保证在岗在位,不得擅离岗位。对灾情严重的粮库,要及时选派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工作组,现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

二、全力抢险,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各地要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抢险。对处于洪水威胁下的粮库,要加强堤防巡查,对发现管涌渗水堤段立即组织加固,对堤防高度不足的要立即组织加高培厚,做到水涨堤高,确保粮库不进水。要疏通库区排水系统,抢排库区积水,防止积水进仓。同时,要严防库区外部洪水倒灌。对已进水受淹粮库,要及时排除积水,并防止再次进水受淹。要特别注意由于洪水浸泡可能导致的粮库墙体垮塌以及电路老化短路、熏蒸药剂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整晒、烘干等手段处理潮粮,必要时组织移库,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对防汛任务重、靠自身力量不能保障粮库安全的,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保持畅通,严格汛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全天候通信畅通。切实掌握辖区内防汛基本情况,加强监测预警,保证遇到险情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类险情灾情发生后,要及时统计核实,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粮食部门报告,严格遵守上报时限,确保防汛联络正常畅通。对发生迟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保持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发声,发挥好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防汛保粮氛围。

 

 

 

江苏省粮食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