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路全面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公路标志、标线和护栏等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是公路路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递公路管理信息的公路语言,也是确保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市公路里程,尤其是国、省道干线公路里程还将迅速增长,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安全设施的投入也将逐渐加大,社会各界对公路标志、标线和护栏等公路安全设施的要求更高。苏州公路部门坚持公路安全与公路畅通并重,更加注重公路安全设施管理理念、制度、机制、方法的创新,更加注重协同共治、共建共享,不断推进公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交通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公路交通环境。一是严格技术标准,确保质量。公路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 68-2009)、《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2014)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到符合标准、规范统一、科学合理、齐全醒目。公路新建、改建时,公路安全设施应当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专项审查、同步施工、专项验收;涉及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的,还应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未经交(竣)工验收或者交(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加大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同时对本辖区的公路安全设施的功能性进行定期检查,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做好工作台帐记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公路安全设施损坏或者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及时发通知督促维护单位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安全设施。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公路安全设施是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公路部门将此列入公路专项检查的考核内容。市公路管理处定期对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督查考核,考核情况纳入条线年度评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公路安全设施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问责。苏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