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整公积金政策 职工租房可提高提取额度

28.02.2020  13:43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27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无房职工如果支付房租压力较大,可以申请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单身职工每月可提高300元,夫妻双方每月可提高600元。据悉,目前南京市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为1200元,夫妻双方每月的提取额度为2400元,提高后,将分别升至1500元和3000元。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通知分为四个方面,涉及企业缴存、职工提取、无法正常还款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降低缴存比例;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凭协商意见及补缴方案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

        三、因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职工,如支付房租压力较大,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2020年2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每月可提高3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可提高600元。

        四、对2020年6月30日前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顺延3个月。(马祚波)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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