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付房租做到位了 可到缴存银行直接提取

10.06.2015  10:27

     连续报道

  新华报业网讯 本报昨天以《如何证“无房”,难倒不少人》为题,报道了“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新政在南京落地执行时遭遇尴尬的情形。报道见报当天下午就传来好消息:南京相关部门间信息壁垒已打破,9日起,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到缴纳银行直接办理即可。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12329,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用再开“无房证明”,办理流程因此简化到只需一步——带齐材料直接去银行办理即可。在此之前,申请人需要先在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住房信息查询函”,凭此去房产部门开“无房证明”,再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据悉,目前程序简化正是基于部门间信息联网的基础,银行已能直接查询到申请人名下是否有房。

  南京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到缴存银行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单身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汪晓霞)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