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九成企业 公示了2016年报

20.07.2017  23:35

  我市企业年报意识大幅提升。2016年度企业年报时间日前截止,市场监管部门分析得出,今年,我市企业年报率从去年的78%提高到91.2%。这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近三年来,我市企业年报率最高的一次。

  2014年起,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必须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信息。申报截止后,公示系统自动将因逾期不公示年报信息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近年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宣传引导下,我市企业年报意识不断提升。据统计,我市市场主体2013年度年报率为73.2%,2014年度年报率为72.8%,2015年度年报率78%,今年申报的2016年度年报率91.2%。今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各分局工作人员打电话、上门服务、短信通知、QQ群发信息等方式,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年报,并唤醒“沉睡企业”1050户,通过依法吊销清理“僵尸企业”1152户。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年报工作事关企业信用,也是每一位经营户的义务。因不履行年报义务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贷款担保、上市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受到更严厉的约束。迄今为止从未年报的企业须赶快补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否则明年就将满三年,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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