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公示“三张清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我市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三张清单,今日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机构编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等相关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三张清单不但明确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必须承担的权力和责任,还划定了权力的范围和边界,明确了权力的行使依据和办理流程。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扎实推进以“517”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开展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相关清单的清理编制和办事流程的梳理再造工作。本次清单编制经历了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核、基层论证、政府确认等主要环节。
经过清理,截至12月30日,我市39个部门(单位)现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04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7项,行政审批事项60项。与清理前比较,我市取消或减少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180项;依法执收的一级行政事业性项目共163个(含中央立项、中央制定标准的项目105个,省级立项、省级制定标准的项目58个),包括二级行政事业性项目217个(含中央立项、中央制定标准的项目161个,省级立项、省级制定标准的项目56个),政府性基金项目24个;对全市46个部门(含有关垂直管理部门)的798个行政审批和服务类项目,按照规范、统一的格式要求制作了新的行政审批权力项目运行流程图,共优化部门审批流程环节171个,推行了基本建设项目和企业注册登记联合审批。
本次公示的三张清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审查权力依据,确保有法可依。在清单审核的过程中,市审改办严格按照规定,对法律依据不足的权力事项坚决取消。二是减少办事流程,降低办事门槛。对与经济发展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权力事项,做到“能简必简、能并则并、可合即合”,进一步减少中间层级,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实施动态调整,紧跟时代步伐。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调整,清单也将动态调整。将制定清单动态调整办法,严格规定调整的条件和程序,规范清单内容的新增、减少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