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托慈善,多重瓶颈待突破
发达国家成主流国内业界才起步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19日,各大媒体聚焦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这份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进行解读。
鼓励设立慈善信托,是这个《意见》提出的重要“新政”之一。而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一项创新,公益信托在我省已率先破冰。
几天前,一款名叫“紫金厚德4号”的公益信托在南京成立。活动共募集善款近90万元,都将用于大病儿童救助。迄今,“紫金厚德”成立四年共募集资金290万元左右,可谓差强人意。
早已成为发达国家慈善业主流方式的公益信托,在我国却急需走出叫好不好座的尴尬。
什么是公益信托?早在2001年我国《信托法》就明确,人人可以参与公益信托计划,但投入的本金和收益不能返还。
2010年11月,重组成立的紫金信托公司开始试水公益信托项目。紫金信托研发部总经理薛小峰告诉记者,“‘紫金厚德’计划是标准的公益信托,计划将本金和收益全部定向救助困难家庭罹患大病的儿童。”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冉芳说,作为全省首家介入公益信托的信托企业,紫金信托想通过这一透明、有效的制度和产品安排,尽一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为修复慈善业社会形象作贡献。
据南京市慈善协会副秘书长蒋勇介绍,“第一期‘紫金厚德1号’公益信托计划从商讨到产品出生都很顺利,相关部门一路绿灯。”但没想到,由于对接的一项资金集合理财项目最终没有成立,“紫金厚德1号”融资计划随之夭折。紫金信托随后采取对接一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模式,最低认购1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9.65%-10.65%,期限两年,约定每年收益的0.15%进入“厚德”计划。“紫金厚德4号”成立活动募得资金70万元,其中以部分收益用作公益的善款69万元,另有1万元为两位热心人士的本金捐赠。
同时,在紫金信托组织的爱心义卖活动上,由患病小朋友创作的儿童画拍卖,募得善款近20万元。此前,2012、2013年分别发行的紫金厚德2号、3号计划,募集资金180万元。蒋勇作了个对比:“南京慈善总会一年募集善款约6000万元,290万元的公益信托占比不足1/60。”
公益信托发展缓慢,与社会对这一新生事物认识不够密切相关。作为“紫金厚德”公益信托计划的项目救助对象实施执行单位,南京市慈善总会多位人士甚至对公益信托也“不知其所以然”。冉芳坦诚,“公益信托的知晓率确实低。这也从另一方面表明,加强建立公众的信任机制,是让更多人参与公益信托的重要前提。”
除了社会认知度不够,公益信托发展还面临多重制约。
《信托法》规定,公益信托除接受银监会监管外,还要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审批,但没有指定具体的公益管理机构,具体怎么操作几乎没有先例可循。
2008年汶川地震,总部位于四川中铁信托计划以公益信托方式提供援建支持,最终因找不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而不得不停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信托法》规定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等七个领域可以开展公益信托业务,对应的民政、环保、林业、教育等部门却不明确由谁来审批。”这种模糊规定,让相关部门主动审批动机不强,觉得无法可依。
即便找对了部门,也因没有统一的政策,管理部门审批只能“一事一议”,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还有税收。与美国、日本等公益信托拥有避税功能不同,我国公益信托并没有激励措施,甚至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影响了捐助人的热情。
薛小峰说,慈善行业与信托行业经营的核心均在于“信用经营”。“如果慈善机构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公众只能‘用脚投票’,造成慈善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越发突出。而采用公益信托,委托人可以主动要求变更信托机构,行使‘用手投票’主动选择权。”因此,公益信托优势明显。
童文莹表示,要让公益信托负起慈善重任,除了突破现实制约,还要在营造慈善文化和提高公益信托的社会知晓度方面多多用力。(本报记者 唐传虎 邵生余)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