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公开征求意见
11.12.2015 17:00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12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1月9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意见稿指出,国家要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网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分布等因素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并通过固定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内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辛化)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11.12.20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