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2.07.2016  15:01

日前,沭阳县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市工作安排,成立了以县长卞建军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沭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沭政办发〔2016〕101号),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用好“红黄蓝”三张表。全面排查辖区内危化企业的事故隐患,并根据企业基本情况,对拟列入取缔、关闭、转产、搬迁的企业,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红表)。对拟列入停产整顿的企业,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黄表)。对存在一般隐患和问题,需限期整改的企业,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蓝表)。二是落实现场检查“四方签字”。邀请危化行业相关专家,根据文件要求3大类70项整治内容,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检查情况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属地安全生产负责人、现场检查专家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检查人员“四方签字”,认真健全危化企业“一企一档”台账。三是隐患整改坚持“四个到位”。对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责任落实、执法检查、安全投入、整改进度“四个到位”措施,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危化企业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宿迁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