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7月7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云南昆明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昆明7月7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戴佳)大检察官研讨班今天在云南昆明开班。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研讨班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按照孟建柱同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曹建明说,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办理周永康等重大案件,保持了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动真碰硬,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曹建明指出,下半年,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孟建柱同志和中央政法委的要求,认真研究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七个方面扎实抓好下半年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家安全法,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确保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法治方式,提高维护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要深入研究网络犯罪的新特点,积极参与“清网行动”,坚决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犯罪,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赌博、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努力铲除滋生暴恐犯罪的土壤。
二是要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在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参与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坚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要结合办案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抓紧研究部署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建设,扎实推进视频接访,年底前实现全国四级检察院全面连通。要认真落实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职务犯罪。要积极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健全落实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及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三是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职务犯罪。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力度,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扎实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案不放,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加快步骤、加大力度,努力取得更大成效。要更加重视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做好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加强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工作,推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四是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专项报告为契机,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各项职责,进一步抓好“减假暂”检察监督、纠防超期羁押等工作,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要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对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非法取证行为调查核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监督职责。要抓好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落实,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要认真贯彻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整体谋划、科学布局行政检察工作。
五是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严肃查办危害重大改革举措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慎用强制措施,做到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要认真研究、主动融入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找准服务发展、履行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实施“一带一路”等战略提供法律保障。
六是要以开展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为契机,紧贴司法办案,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重点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扭住司法办案这个关键环节,坚持从具体案件查起,从严纠错问责。特别是要把职务犯罪侦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认真抓好《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落实,使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抓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加强分类培训,加快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发进度。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七是要持续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要大力加强基层院党组建设,落实和完善对口支援政策,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执行力和战斗力。要更加重视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构建“互联网十检察”的工作模式,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要把检察新闻宣传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新媒体运用,把“两微一端”既打造成新闻宣传“新高地”,又搭建为便民利民综合服务平台。
这次大检察官研讨班围绕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3项改革举措开展专题研讨。在今天的研讨班上,曹建明对如何加强对这三项重大改革举措研究探索进行了重点部署。
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曹建明指出,这项改革是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在司法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要围绕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四个方面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一是进一步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形式,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二是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职责权限,在制定权力清单时,首先必须坚持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定的上级领导下级、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又要考虑不同层级检察机关、不同业务类别的性质和特点,做到符合实际、科学有效;三是进一步健全检察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强化权力流程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四是进一步健全司法责任体系,重点把责任落实到人,区分不同的司法责任类型,保持授权与担责之间的合理平衡,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又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既要遵循司法活动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检察权运行的特殊规律;既要赋予检察官相对独立依法决定的权力,又要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要注意把司法责任制改革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业保障等结合起来;要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曹建明指出,这项改革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检察工作必将产生全方位的深远影响。要准确把握这项改革精神和要求,主动适应,积极作为,牢固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要更加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侦查取证的监督引导;特别是要以更高标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工作的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要认真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强化对再审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庭审中程序违法情况的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要认真落实宪法法律关于侦查权、审判权对检察权进行制约的规定,强化诉讼中律师会见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曹建明指出,设立这项制度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中央通过的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试点决定,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这个重点。要坚持严格审慎推进,严格限定试点地区,严格落实诉前程序,严格审批制度。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两项改革任务,要加强调研论证,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研讨班开班式并致辞。他对研讨班的举办表示祝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给予云南的关心厚爱以及兄弟省区市检察机关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李纪恒表示,云南的发展进步是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省上下团结奋斗的结果,检察机关功不可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支持检察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云南省的优良传统,我们将一以贯之地支持检察机关工作。此次大检察官研讨班在昆明开办,为我们提供了一次现场接受指导和学习的机会,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研讨班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开班式。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秘书长曹建方,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姜建初、张常韧,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莫文秀,最高检副检察长李如林,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出席开班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最高检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研讨班。全国人大代表马旭、蔡继明、朝克、洪长有、周森、路建平、阎保平、张柏楠、戴绍安,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卞建林、龙宗智、宋英辉、陈卫东、汤维建应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