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配法律顾问

18.01.2017  09:34

近日,南通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下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就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作出部署,并为11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配备法律顾问。

区党工委羌强书记要求全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作为开发区核心竞争力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并进,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提高法治建设示范区建设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合理确定法律顾问报酬。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