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业务全能王”张建军(图)

23.06.2017  03:33

 

在淮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张建军名气不小。他获得过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入选过“全市十大法治人物”,更有一个外号叫“业务全能王”。入党28年,张建军始终不忘初心,将干好本职、做好表率视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准则。

1998年,张建军从部队转业,走上街道司法助理岗位,一干就是7年。期间,他主动作为,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社区律师制度,为辖区所有社区配备法律顾问,跟随律师一道定期深入居民小区摆摊设点,与群众面对面交心,提供法律服务。坚持每月自编《普法宣传提纲》,印发给各社区、单位,指导基层开展普法活动,编发总数达60多期。

新的挑战出现在2005年。当年,刚刚调任原清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不久的张建军,就遇到了难啃的“硬骨头”:4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无果,并多次遭到开发商的威胁。接过案子,了解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军人出身的张建军果断出手,用两年时间帮助农民工兄弟走完13个诉讼程序,最终为他们讨回7.5万元血汗钱。岂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9岁女孩张某与某医院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闹得不可开交。案件再次移交到张建军手中。此后,张建军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推翻了对张某不利的鉴定结论,为张某争取到12万元合理赔偿。

正是在他的带领下,原清浦区法援中心从最初的无人无房无经费无影响的“四无”部门,发展到办公设施齐全、拥有6名工作人员、年办案数增长80倍的全省法援案件质量优秀单位,并先后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合格窗口、全省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全省十佳法律援助集体等荣誉称号。其所办理的254名职工追索经济补偿金案,在短短52天内便成功结案,帮助职工追回正当经济补偿金85万元,案件入选2008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2004-2011年度淮安市“十大法治事件”。

事实上,享有“业务全能王”美誉的张建军,也是一个勤于学习、勇于超越自我的人。参加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坚持自学12年,先后取得了法律大专、本科学历和律师资格证书,并考取了南京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位法律硕士和法律援助律师。

去年,已经在原清浦区司法局副局长岗位上默默耕耘了7个春秋的张建军,再次走上荣誉殿堂,被社会各界公选为淮安市首届司法行政模范。

他常说:“我见证了司法行政从无足轻重到不可或缺的艰难发展历程,随着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行政必将成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每个司法行政人都要树立职业自信,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用好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样当我们退休时,回顾忙碌而充实的工作岁月,我们会倍感自豪和骄傲,因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有我们付出的绵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