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相关事项
10日,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讨论省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交汇点记者 张筠 摄
交汇点讯 10月1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研究我省贯彻意见,专题研究我省机构改革相关事项。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
10日,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讨论省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交汇点记者张筠摄
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为我们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我省机构改革方案,近期省委省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我省机构改革工作即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严密稳妥推进,严明纪律规矩,蹄疾步稳、细致有序、不折不扣完成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机构改革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对标中央的改革要求,突出强调上下对应、职能整合,突出强调与“放管服”改革相衔接,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江苏的政治生态、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要以机构改革为强大动力,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交汇点记者 耿联/文 张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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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