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当志愿者成张家港入党条件

11.01.2015  10:44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10日从张家港市获悉,自2015年起,该市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全市入党对象的“必要条件”,具备志愿服务能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入党前和预备期内,参加志愿服务不得少于6次或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

  该规定已于2014年在全市市级机关系统试行。来自张家港新市民事务中心综合科办事员钱敏,前年7月注册成为友爱港城网站社会志愿者,留下12次、29小时的社会志愿服务记录。去年6月,她成为预备党员。据统计,2014年,市级机关入党对象注册成为志愿者的共有114名,累计开展志愿服务719次、1785小时。 (陈雨薇)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