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车份子钱每月最高降800元

01.04.2015  09:47

  超过20公里部分加收公里租价50%

  

  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实施返空费政策、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新闻发言人。

  不同车型降幅不一最高每月降800元

  据了解,南京出租车本次份子钱调整将根据不同车型,作出不同调整。

  1、普通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

  单班6100元/月·车,双班6800元/月·车

  2、中档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

  单班7700元/月·车,双班8600元/月·车。

  3、高档车型、新能源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参照中档车型标准执行。

  据了解,本次租赁承包费调整后,普通车型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由6700元/月·车调整为6100元/月·车,下调600元;双班由7000元/月·车调整为6800元/月·车,下调200元,下调幅度分别为8.95%、2.85%,预计每年为普通车型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7200元,预计每年为普通车型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2400元(两人合计)。

  中档车型租赁承包费单班由8400元/月·车调整为7700元/月·车,下调700元;双班由9400元/月·车调整为8600元/月·车,下调800元,下调幅度分别为8.33%、8.51%,预计每年为中档车型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8400元,预计每年为中档车型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9600元(两人合计)。

  超过20公里将加收公里租价50%

  据了解,从今日开始南京将实施返空费政策,据相关部门介绍,南京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将按照出租汽车载客车程20公里以上加收公里租价的50%标准执行。

  据悉,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2012年4月27日南京市物价局召开价格听证会。目前,国内同类城市多数都实施了出租汽车超过一定车程加收50%长途返空费,随着城市大交通格局的逐步形成,南京的交通状况已经明显改善,20公里以上的营运里程基本可以涵盖主城区域,由于长途乘客所占比例较小,这项政策对市民影响不大。现综合各方面意见,南京推行此项政策的条件也已经成熟。

  需要提醒的是,各出租汽车企业要配合做好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调整工作。计价器调整期间,已调整完毕的出租汽车执行返空费政策,未调整的出租汽车仍按原运价政策执行。

  停止收取每年1万元/车的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

  记者了解到,南京将实施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策。据介绍,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每年1万元/车的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政府不再收取任何出租车经营权的费用。据悉这也是政府让利出租车行业,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南京还将依据国家关于出租汽车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不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努力破解发展难题,科学统筹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等各方利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施轩记者范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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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