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信息化管理调解卷宗建立“电子卷宗系统”
通州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一体化职能平台部署动员会会议精神,在对调解卷宗的管理上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调解工作质效。近日,通州区将2008年以来调解卷宗进行整理归档,并对每本卷宗逐一过目、逐一完善,逐一录入,建立“电子卷宗系统”,实现电子检索和调阅。 一是电子检索,提高质效。引进档案管理系统,将档案卷宗编号、纠纷类型、申请人、建档时间等关键要素内容录入系统,实现调阅、移送、督查、回访等各项环节信息化管理,科学化管理,提高检索效率,实现信息化技术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二是加大投入,统一标准。通州区按照专人、专机、专房的“三专”要求,腾出1间办公室建立档案室,配置高速扫描仪1台、高标准档案柜、文件柜、档案盒等档案管理硬件设施,调配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档案管理和电子卷宗制作事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通州区司法局相继制定了《接待登记和矛盾纠纷受理制度》、《执法质量和案卷管理制度》、《案卷统计和使用制度》、《案卷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调解卷宗管理工作各个环节有序开展。 四是完善资料,规范存档。对已完成纸质台账、卷宗、文件等材料按照归档属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收集,确保材料收集及时、准确、完整,在此基础上做好调解卷宗的纠纷类型、卷号编录、装订入盒、橱柜排列等工作,确保卷宗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为录入电子系统做好前期准备。 该区司法局在3月份对下辖15个司法所的所有卷宗开展了专项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通州区司法局已完成电子卷宗录入485件,通过建立“电子卷宗系统”这一举措,有效加强了卷宗的整理、建档、归档、保管、信息统计、信息调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