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暨“依法履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级机关绩效考核单位:
现将《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暨“依法履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暨“依法履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意见》(苏依法〔2014〕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关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3〕3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以依法行政考核、“依法履职”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质量和效率,推动省级机关依法行政和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依法履职”绩效考核
(一)考核时间
“依法履职”考核于2014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5年1月中旬结束。
(二)考核对象
列入省级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的114个省级机关(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履职”绩效考核目标规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3)
(四)考核方式
年度“依法履职”绩效考核主要采取专家评估的方式进行。各被考核单位通过“省绩效管理网”报送目标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的相关台账资料,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依法行政办)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对各单位报送的台账资料进行评估、打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情况,省依法行政办于2015年1月底前,将“依法履职”绩效考核结果报省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绩效办)。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反馈各被考核单位。
三、依法行政考核
(一)考核原则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与“依法履职”绩效考核合二为一、同步进行。其中“依法履职”考核指标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部分内容,单独计分。
各被考核单位通过江苏政府法制网“江苏省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报送台账资料,不再通过“省绩效管理网”重复报送。
(二)考核时间
2014年度省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三)考核对象
省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其中,对年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较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量较大的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详见附件1)
(四)考核内容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情况;2.2014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3.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工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4.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履职”绩效考核目标规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五)考核方式
1.自查自评(占考核总分10%)。各被考核部门对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自评,形成年度依法行政报告报省政府。
2.日常考核(占考核总分40%)。省依法行政办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根据各单位通过江苏政府法制网“江苏省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报送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资料,进行评估、打分。
3.抽查核查(占考核总分20%)。省依法行政办组织核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核查。核查形式主要包括:听取部门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座谈、组织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查看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记录等。现场核查通知另发。
4.社会评议(专项评价)(占考核总分30%)。省依法行政办邀请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省审计厅、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省政府法制办等机关(机构)以及部分媒体,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相关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在“中国江苏”网开展“省级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借用省级机关绩效考核外部评议中有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结果。
对于不进行现场抽查核查的单位,其考核和计分方式为:自查自评(占考核总分10%)、日常考核(占考核总分60%)、社会评议(占考核总分30%)。
(六)考核结果应用。
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经省政府批准后,分别向被考核部门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2.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被考核单位发送改进工作建议函。
3.依法行政考核中的“依法履职”指标得分情况单独汇总,与其他列入绩效考核单位的成绩统一排序。
四、其他事项
1.各被考核单位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相关资料网上报送工作。
2.年度依法行政书面报告寄至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通过省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一并报送)。
3.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名单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省依法行政办。
联 系 人:王建宇 范富强
联系电话:83396439 83396433(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1.考核单位名单
2.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
3.2014年度省级机关“依法履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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