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纳入百分制信用考核

20.01.2016  12:17

  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日前在全国首发。到2020年,江苏将全面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价”等方式实现对污染企业的奖惩。

  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环境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通过将环境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并向社会公开。企业如果“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根据规划纲要,污染源信息将逐步全部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省“一企一档”数据库。各级环保部门将整合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资源,2020年逐步实现15万家污染型企业的在线环保信用归集、发布、应用和评价,以及各市县环境信用状况的大数据综合分析评价情况的发布。此外还会建立环境信用信息平台,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查询。

  企业环保信用评价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不达标准即扣分,而完成了鼓励性指标就可以加分项。例如,环评未批先建;未验收先生产;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超标等严重违规情况,企业将会被扣36分;而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更会被口60分。另一方面,编制并分级向社会公示和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环境信用报告;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都会被加上5分。

  规划纲要提出,对守信者实行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或者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