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 异地缴存可贷款成一大突破
28.11.2014 19:4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28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新政内容包括合理确定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降低贷款费用、增加贷款新项目、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和提高贷款服务效率等。
总的来看,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有三大看点:一是放宽对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政策明确购房人在还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可从原有的50%降至30%,但利率仍为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将不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是降低贷款费用。职工在贷款后的公证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由职工支付,此举减轻了职工贷款负担。
三是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南通籍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大突破。政策规定,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南通籍职工,如果在南通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提供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无当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南通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公积金缴存人改善住房条件,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减轻贷款人贷款负担,对当下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将起到一定的刺激性消费作用。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丁亚鹏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8.11.201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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