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4377名低收入大病患者享受专项医疗救助

10.02.2017  21:34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发放2016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参加市区医保的4377名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累计享受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3678万元。此次“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由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发放至救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市民卡中。

      2010年,苏州市创新建立了“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制度,在原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的“全程一体化”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提供“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全年医疗费用自付(不含自费)金额达到5000元且未享受实时救助的患者,可按全年医疗费用自付金额的70%享受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医疗救助认定标准从单一的按对象实施救助,扩展到按医疗费用支出实施救助,解决低收入家庭“有病不敢看,看病付不起”的支出性贫困问题,这是苏州医疗救助半径的再次扩展,年度医疗救助和年度专项医疗救助政策的出台,标志着苏州市医疗救助全面拓展到大病救助,受益群体大幅度增加。

      苏州市各级民政部门,对参加市区、吴中区、相城区医保近5000名专项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家庭进行了收入核对,苏州市各级社保中心再对民政核对合格对象2016年度医疗费用进行核定,最终确定对符合条件的4377人共支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3678万元。其中,最高的救助金额为14.58万元。与2015年相比,救助人数增加了1119人,增幅34.3%;救助金额增加912.9万元,增幅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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