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操作导航仪撞死人车主获刑

29.10.2014  11:33

  新华报业网讯  驾驶员长途开车,不熟悉路线的话,导航仪必不可少。但驾车过程中,使用导航仪必须要小心,不能影响驾驶安全,否则将会酿成惨剧。昨日,江苏省高院发布一起不当操作导航仪交通肇事案,车主即因驾车时低头操作导航仪,不慎撞死路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胡某是从事个体家纺业的个体户,2014年6月4日,胡某驾驶小型汽车送人去上海,由于不熟悉路况,便随车带了一部导航仪。送完人后,胡某驾车返回。当天7时45分左右,胡某行驶至南通通州区张芝山镇一地段时,低头操作车载导航仪,忽视了安全驾驶,致使其所驾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后,撞击同方向正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人力车的王某,造成王某当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胡某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交警大队认定,胡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被害人王某来自河北,在江苏做卖砂锅的小生意,当天推着人力车,去集市贩卖砂锅。经调解,胡某与王某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王某近亲属的谅解。江苏通州法院遂对其从轻作出判决。

  

编辑: 丁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