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高污染企业8月起执行差别化水价

31.08.2015  15:35

  从8月起,南通市对201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确定为“红色”等级的26家企业和“黑色”等级的9家企业执行差别水价,“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随自来水费缴纳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0.6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执行时间1年。

2015年3月,由南通市环保局联合市文明办、信用办出台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以“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影响”三大项共计20余个具体考量标准的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将企业从优到劣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5个等级,并基于评级结果分别给予优惠、奖惩。今年6月,公布了2014年度市区314家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共评出23家“绿色企业”,170家“蓝色企业”,86家“黄色企业”,26家“红色企业”以及9家“黑色企业”。此次实行的差别化水价政策,正是对企业环保信用评级政策的兑现和落实。

今年10月份开始,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将全面推广和实行差别水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