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15年实施“企业金屋顶”计划推进节能减排

14.01.2015  09:43

  镇江市2015年将实施“企业金屋顶”计划,积极实施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动全市光伏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国家低碳城市建设。 

   一是落实政策促进项目建设和应用。 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明确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广屋顶光伏发电,鼓励新建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推进先进制造业园区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同时 完善配套电网设施建设提高电网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 

   二是大力 实施地方补贴。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在镇江境内注册的企业,利用本市工业厂房屋顶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批手续完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已列入市重点跟踪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使用由本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价值量占投资总额比例超过60%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 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优化结算服务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光伏并网发电企业以上网电费收费权、待发放补贴,作为其还款来源进行质押,先行给予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采取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方式开展融资活动。同时建立双向电费计量信息管理系统,由供电企业按月转拨补贴资金。对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实行全额收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