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2条措施将为企业直降成本600亿元

02.03.2016  10:59
  新华社南京3月1日电(记者聂可)记者从江苏省政府获悉,江苏省近日印发了《江苏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通过32条具体措施降低企业用工、物流、用能用地、融资、税费、交易等成本,预计全省企业直降成本总额达600亿元左右。

  据了解,此次印发的意见提出,2016年至2018年江苏省将再降低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困难企业可以在提交有效担保后,缓缴除基本医保费之外的社保费6个月。此外,江苏省还将通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地方财政对企业培训的补贴等方面降低用工成本。

  意见还提出,2016年起江苏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3.12分/千瓦时,并将安排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500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用能成本。此外,政府还将通过主导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暂停或取消防洪保安资金、网络计量检测费等多项税费,再取消和下放创办企业、投资办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减负。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表示,此次推出的“组合拳”,不仅能使全省企业直降成本总额达到600亿元,而且根据意见对各市县的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落实降成本措施总额至少超过千亿元,全方位降低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