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不该“曲高和寡”

16.04.2015  09:16

  江苏仅3.25%参保职工享受

  新华报业网讯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的出台,让沉寂多年的企业年金开始受到关注。在我省昨日举行的企业年金推进会上,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建议,整合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两项制度,将企业年金并入职业年金的发展轨道,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从根本上防止补充养老保险领域出现新的“双轨制”现象。

  企业年金发展严重滞后

  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推出已有十几年,但由于其是企业自愿参加,没有强制性,目前国内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作为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是一个短板。2014年末,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只有7.33万个,与几千万家企业总数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年金覆盖人数不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6.8%。而这6.8%的人大多还集中在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同样,江苏近2000万参保职工中,拥有企业年金的职工也仅65万多人,仅占3.25%。

  金维刚认为,导致企业年金发展陷入困境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负担过重,严重挤压企业年金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愿意主动建立企业年金。加上员工流动频繁,对年金收益缺乏可靠预期,加入意愿比较淡薄。“国外很多国家,基本养老金在退休收入中只占四成,其余都是靠补充养老保险,我国绝大部分企业职工退休收入全部来自于基本养老保险。”金维刚说,目前我国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平均抚养比为3:1,也就是说,3个在职人员供养1个退休人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到本世纪中叶可能出现1.3~1.5:1的现象,远高于2:1的警戒值,养老压力巨大。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费压力大

  金维刚说,从目前出台的养老金并轨系列方案,以及基本工资调整、职业年金办法可以看出,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员工,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都由财政全额支出,职工无需担心养老保障。但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来说,将要自己承担缴费压力,单位效益如何直接决定了其能否缴纳得起职业年金。

  不仅如此,很多事业单位还存在编制内和编制外两类员工。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只针对编制内员工,一些编外人员难免产生不公平感。南京一家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主管王先生告诉记者,该单位有100多名编制内员工,500名编外员工。编制内员工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编制外员工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编制内员工参加职业年金,编制外员工没有企业年金,我觉得这个不太公平。

  对此,金维刚建议,应该将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整合起来,不仅有利于将事业单位的编制外员工纳入年金,也将促进更多企业参与到年金队伍中来。

  为部分群体先行建立企业年金

  在昨天的推进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励阳表示,政府部门将努力创造良好环境,鼓励更多企业加入企业年金队伍,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南京是我省今年开展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的试点地区之一。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周莹科长说,南京初步思路是,尝试采取非全员参加的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年金。金维刚对此表示赞同,同时坦言,目前部分企业确实没有实力为所有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但愿意先为部分员工建立,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允许企业为重要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劳动模范、艰苦岗位、特殊工种岗位等人群先行建立企业年金,这样有利于在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并产生激励效应,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本报记者黄红芳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