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被定为全国企业年报抽查4个试点地区之一
04.03.2015 11:28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江苏省工商局3月3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已将江苏省确定为全国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的4个试点地区之一,其他3个试点地区分别为辽宁、上海和新疆。
根据要求,江苏省将于本月底前完成试点抽查工作。南京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年报制度,即将以前的企业每年到工商部门接受年检,改为企业自行在网上报告公示登记事项、各种资质许可、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给我市50万户左右市场主体带来了很多便利。
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已完成2013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为40.1万户。企业年报的信息是否属实,今后工商部门将会按规定抽查,一旦发现虚假年报的,将严格予以处罚。(邹伟)
编辑:枫桥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04.03.20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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