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一百条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点 市八部门近期将开展评估监督行动

01.12.2015  11:17

      本网讯   日前,扬州市举行《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防控手册》首发式暨劳动用工风险评估监督行动推进会,现场发布十一大类100条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点的同时,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中级法院、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等8部门决定,近期展开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监督行动。

        据介绍,这次集中发布的100条风险点并不全部在企业普遍存在,多数是工会与人社部门根据多年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对法律法规的准确解析,事前提出简洁、细致、明了的提示,以便企业对劳动用工风险防患于未然,把风险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些风险点主要有,未按规定落实带薪年休假、企业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内容、未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职工代表大会的议案落实不到位等。以未按规定落实带薪年休假为例,风险表现形式主要是:用工单位未依法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对未休带薪年休假的职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三倍带薪年休假工资。为此,工会与人社部门提示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幸福感,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助推企业更好发展。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为防控和消除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点,工会、人社等部门在企业进行劳动用工风险点自我排查的基础上,已经对部分企业分别进行了问诊、约诊、会诊。“问诊”是企业结合劳动用工风险点自查情况,通过“12351”热线电话或工会官方微信进行了咨询,进行自我改正和提高。“约诊”是企业请求市总工会组织专业人士现场进行了指导。“会诊”是针对疑难问题,市总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了专门会商解决。近期,由市总工会牵头,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律师等参加,还将对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点进行一次“巡诊”,对风险点进行评估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建议,限期进行整改和完善。 (郭永忠   王槐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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