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价格条例》5月1日起施行
30.04.2016 07:3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晨报讯(记者盛文虎)5月1日,《江苏省价格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我省依法治价进入了新的阶段。昨天,省物价局在新街口组织了《价格条例》的宣传活动。
新出台的《价格条例》中,对相对封闭区域的价格行为专门做了规定:机场、学校、车站、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港口码头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合理定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一旦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不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有关价格信息,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一小长假,将是新《条例》施行后的第一个假期,机场、车站和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的价格行为,也将成为物价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吴桥表示,从江苏的情况看,对整个封闭区域的价格管理应该说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不排除个别经营者虚高标价的行为。新的《价格条例》颁布后,物价部门也会对这一块加强监管。机场、车站和服务区这些相对封闭区域的价格,普遍要比市场的正常价格高,那么,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怎样才能算“合理”呢?吴桥表示,相对封闭区域内的价格,必须按照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来制定,省物价部门将尽快出台相应的细则,加强对这类价格行为的监管。而在新《条例》中,已经要求经营者及时公布相关价格的信息,对公布时间和方式都做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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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宇鹏、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30.04.2016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