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环保多措并举 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03.08.2016  21:32

  今年以来,仪征市环保局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权力运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建立抓早抓小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防控环保工作廉政风险,为深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顺应干部管理、监督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促进环保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制度明确了个人事项报告对象、具体内容、报告时限和方式。制度要求全体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个人大额度借贷情况、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规模、个人婚姻变化情况、购买大宗物品和资金来源等情况分事前事后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实行一事一报,即时即报制,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照党纪党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出台谈话问询制度。制度对谈话原则、谈话方式、谈话对象以及谈话内容、范围、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在局机关一楼设立专门的谈话室,通过对工作人员了解谈话、提醒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掌握对项目审批服务、行政处罚、资金分配、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等权力事项运行是否规范,全面查找重大项目服务、重要行政审批、大额资金分配中是否违纪违规,各项政策制度贯彻执行是否到位等问题。坚持关爱提醒、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对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开展专项督查。以督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切入点,每月确定一个督查专题,通过谈话问询、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了解各责任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有无工作推进计划、是否按序时排定工作进度、存在哪些问题、已经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等。对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进展不明显、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科室及时给予督促诫勉,提出督查建议;对因工作作风问题而影响全局工作绩效的,问责科室主要负责人。( 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