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检察“四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

18.09.2015  10:22

  本报讯(通讯员沈鹏飞扬检宣)“案件质量考评越来越严,办案要求越来越高。讯问犯罪嫌疑人不正规着装、笔录上有错别字都要被通报,压力很大。”助理检察员小吴不由感慨道。仪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设置“四镜标准”全方位、多层次查摆不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案见思想。

  据介绍,该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用“显微镜”态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司法办案高标准、严要求,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采取已办案件逐案排查、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办案质量定期评查、流程监管动态检查的“四查”工作方式,逐一筛查近三年来已办在办的2837件案件、线索,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证据关,不放过一个瑕疵,不遗漏一处死角。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职能,只有我们自己行得正、走得直,我们司法办案、开展法律监督才能更有底气。干警肩上有压力,规范司法才能有动力。”仪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倪华说。

  “电子大屏幕上的案件信息还是比较全面的,要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案件进展。”“公诉人在庭上语速太快,普通话不够标准,要改进。”“这份文书上怎么有涂改,很不严肃。”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与会人员毫不留情地挑出十来个问题,有的问题相当尖锐。

  为防止自查自纠中出现审丑疲劳,杜绝“灯下黑”,该院坚持将开门纳谏活动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查摆问题使用“放大镜”。采取走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寄送征求意见函、邀请代表委员评查案件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为专项整治工作增添外部评价指标。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辉解释了开门纳谏活动的初衷。“对这些意见建议我们坚持立知立改,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各界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该院正视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真抓实改作“反光镜”,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销号制度,问题整改落实一处,清单核减一处。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将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有机结合,不遗漏整改过程中新发生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现一起查摆一起,对不规范司法行为“零容忍”。

  在做好初步整改工作的同时,该院还进一步加大检务督查工作力度,力求将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纪检部门严格按照督查方案,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完成整改落实工作的部门、承办人一律先上网通报,区别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口头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或影响工作推进的,相关情况记入用人档案,向院党组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该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徐成祥说。

  长效机制作“望远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及时总结提炼,探索建立自侦案件“一案一谈话、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评查”制度,切实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益;出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检察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流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完善干警廉政谈心制度,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印发《家庭助廉宣传册》,帮助干警把好廉政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