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会部署职工高温防暑 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02.08.2016  08:35

  记者昨日获悉,省总工会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企业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护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硬约束。工会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省总工会还发出维权预警信息,近两月高温作业、高温津贴发放的举报投诉增多,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要开展普遍性的巡查,重点监督高温作业下安全保护、高温津贴发放等内容。 (吉强 魏玮)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