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改革创新奖”评审引入集中答辩

18.04.2016  10:22

近日,我市出台《靖江市“改革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今年,参评项目将通过集中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并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封闭、独立、实名打分。

 

改革创新奖”申报项目主要包括年度改革重点和自主改革创新两类。年度改革重点类别主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突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金融改革创新、财税体制改革等四大重点领域改革和开放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依法治市、党的建设等其他领域改革。自主改革创新类别则是结合靖江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创新而形成的具有靖江特色的自主改革创新成果。评选活动面向靖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立非营利机构及下属组织,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及下属组织。今年设一等奖、二等奖和提名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名、二等奖不超过4名、提名奖若干名。

 

评选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审核、公示、审定等。今年,我市在评审过程中引入集中答辩形式,各参评项目牵头单位须分别准备答辩PPT,结合相关辅证材料向评审委说明项目实施有关情况,评审委各成员围绕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提问质询,并对照各项目答辩情况,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封闭、独立、实名打分。评审委完成打分后,根据各申报项目的得分情况,讨论提出拟奖励项目的名单和排序。在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媒体公示后,由市委常委会审定。

 

去年,我市首次设立“改革创新奖”,共评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提名奖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