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1.6亿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十大民事案件
21.01.2015 14:38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因为倾倒废酸污染长江,泰兴6家化工企业被法院判罚赔付修复费用1.6亿元。记者从正在举行的泰州市两会上获悉,这起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已入选2014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
去年8月8日,泰州中院正式受理该市首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一案。9月10日,泰州中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首次邀请专家辅助人——东南大学教授吕锡武出庭对环境污染危害和治理成本的计算进行了介绍。经过一天紧张有序地庭审,当庭判决6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该案判决不仅创造性地引入了虚拟治理成本概念,解决了环境污染损害后果难以明确时责任承担的难题,而且创下了我国环境侵权诉讼中有史以来的最高赔偿金额。
去年12月30日,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仅在履行方式和期限上作了一定变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认为,“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的判决,必然会成为环境侵权诉讼新常态的先导。社会各界期待着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判决的示范效应,盼望我国环境侵权诉讼新常态的尽快呈现。”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介铸
编辑: 金勇、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1.01.2015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