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达我省6.48亿元支持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

06.07.2015  11:21

  近期,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第一批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48亿元,用于我省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我省白马湖顺利通过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竞争性立项,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15个生态环境保护湖泊之一,截至目前已累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亿元。 

  根据《江苏省淮安市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及《江苏省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度实施方案》,2015年度白马湖将实施14个项目,计划投入12.87亿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2015年度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环科院组织的技术评审,并经江苏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批复。项目实施完成后,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128.3吨、氨氮722.7吨、总磷185.2吨、总氮1407.2吨,将有效削减白马湖入湖污染负荷,改善水质,确保白马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