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里街道人民调委会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四坚持”

27.05.2016  14:27

            一是坚持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根据人事调动,成立新的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动员,并就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司法所经常性地指导、培训调解委员会成员,使他们熟悉《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件》,在调解工作中掌握方法和技巧,以及调解书面材料的规范化整理归档。

      二是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发动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全方面排查摸底,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加强矛盾纠纷特别是社会热点纠纷的预知、预判、预防工作,不断提高排查化解工作的成效,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在排查过程中广泛宣传《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件》,鼓励群众遇事多通过调解的途径解决,切实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作用。在调处纠纷工作中做好真诚对待纠纷当事人,仔细登记,及时调处,细心观察,耐心疏导,最终化解矛盾。

      四是坚持德、情、法、理四字调解方法。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更有效提升调解的成功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